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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默飞——国际生物城联合创新实验室 2026年试运营合作伙伴招募
时间:2026-03-16     阅读次数:461次

一、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联合创新实验室位于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D1栋1层,产业定位是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阶段的检测服务,此次合作试运营联合创新实验室的实验室区域(详见下图),建筑面积为679.48 ㎡,房屋楼宇和实验室装修工程所有权归属于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实验室设备所有权归属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57台(套)(清单详见附件),成都国生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服公司”)受集团公司与建设公司委托运营管理。

图.赛默飞联合创新实验室平面图(橙色为运营区域)

二、重要信息披露

(一)合作原则

试运营期间双方秉承“经营成本自负、市场风险共担”合作原则。

(二)各方分工及权责

科服公司作为资产方代表,受托提供联合创新实验室作为运营场地,按照现状交付,同时对项目运营管理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通过核查运营方专属运营账户银行流水、收银系统数据等方式,对营业额实施动态监控与核对。

运营方全额承担项目运营期间的所有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能耗、园区物业费用、耗材采购、维护操作等所有实际经营费用,同时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营,对外进行商务拓展,全权负责分析检测等多元化、市场化服务等。

(三)试运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按照“6+3”模式分阶段实施:第1-6个月为执行期,运营方按照分工全面开展实验室运营、对外提供服务,积累实际经营数据;第7-9月为正式合作洽谈期,各方梳理在执行期内成本及收入等经营数据,协商形成试运营期利益分配方案,洽谈期内运营方仍可以继续开展经营服务,以确保前序订单和客户服务不中断。

(四)监管机制

运营方需按照资产权属方要求及时上传运营成本明细(人员、能耗、耗材等)及收入流水等经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且可追溯。

本项目将采用资金共管账户和第三方审计机制。

试运营期内,账户严格执行“只进不出”原则,所有经营收入直接存入共管账户,由我方与运营方各自监管付款网银盾,运营支出均由运营方自有资金垫付,账户资金冻结至试运营期结束后,须经我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且双方就收益分配方案协商一致后,方可共同授权解除冻结并划转资金。

资产权属方将按照国资管理要求对提供场地与设备进行租金评估,作为合作试运营期间成本投入,合作方案最终分成模式按照双方各自投入成本比例分配。

若在正式合作洽谈期内,双方未能就试运营期收益分成方案达成一致,则共管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即试运营期间的全部经营收入)由资产方与运营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运营方在试运营期间垫付的所有运营成本,由其自行通过分得资金覆盖,资产方不再另行承担或补偿。

(五)运营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

1.运营方公司基本情况与能力介绍。

2.运营方公司与项目标的业务匹配情况介绍。

3.运营方公司在项目标的上可拓展相关业务能力介绍。

4.需具备与本次项目相关或类似的投资运营经验和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要求承诺的其他事项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模板承诺函)

5.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查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hd.chinatax.gov.cn/xxk/)的查询结果截图。

6.报名方式:线下递交资料报名;报名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1路8号C5栋3楼);报名联系电话:028-81511118。监督投诉电话:028-62143863。

(七)遴选方式

1.公告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31日17:00。如公告期内未招募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继续发布5个工作日的延期公告,最长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招募到1家合格意向方,则在通过后续评审后,由招募方与该意向服务方直接签订《合作协议》。

2.本次合作评审环节由评审小组成员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打分,由合格意向合作方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公告要求现场递交密封的评审资料,并按照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方案陈述和PPT或PDF展示,陈述完毕后即刻退出评审室。

3.评审小组由招募方负责组建,并且招募方将另行委派一名监督人员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4.意向合作方需在公告期间完成综合评审环节全部参选文件的制作。

5.评审小组成员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得分的算数平均值在60分及以上,且评分排名最高的意向合作方为最终合作方。

6.若意向合作方的总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下列指标得分优先级确定最终合作方,优先级顺序为:项目评价、管理团队能力评价、履约能力情况。若上述所有指标得分均相同的,由招募方代表现场抽签决定合作方。综合评审细则具体详见《项目评议表》。

7.招募方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合作方,并将评审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招募方向合作方出具《合作告知函》。

8.若经综合评审未遴选出符合要求的合作方,本次招募活动终止。

9.特别提示:本次招募合作方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意向合作方相关报名及评审材料不能加盖公司公章或无法到交易活动现场参与交易活动的,意向合作方应在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和不可抗力佐证文件,并承诺认可按以下要求参与招募活动:

(1)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无法加盖公司公章的原因、授权参与招募活动的经办人身份信息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范围。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函等)和递交的综合评审参选文件中,凡是涉及到公司用章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后提交。

(2)若合格意向合作方最终进入综合评审环节,意向合作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派出代表进行现场讲标的,可向招募方申请在线视频讲解,由招募方按照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间顺序确定评审顺序。

10.若无特殊情况且符合综合评审条件的,原则上招募方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报名单位在同一天进行综合评审。

(八)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资产管理方为集团公司与建设公司,现已委托科服公司作为招募方,开展对外合作工作。

2.意向运营方可自愿对合作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标的面积、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权利限制、标的结构以及合作标的接收等),招募方不统一组织踏勘时间,意向运营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我方联系前往标的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无论意向运营方是否踏勘,均视为其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不得在后续环节以未踏勘或不了解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如需踏勘,意向运营方可提前与招募方联系,并在踏勘时查阅标的图纸资料,该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招募方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意向运营方报名时无需提供踏勘确认书,但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3.意向运营方完成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合作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招募成功后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签订或解除相关协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026年3月17日



附件:赛默飞—国际生物城联合创新实验室设备清单

附件: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产业招商项目评议表

附件:承诺函